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项目执行 >> 成本费用 >> 正文
对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探讨
作者:杨贤龙,… 来源:中国鸣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0-9 16:30:52

  摘要:笔者探讨了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并分别从建筑工程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这几个重要阶段详细论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管理的方法措施,就建筑工程造价市场化规范化进行了思考.

  前言

  在建筑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对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工程造价控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也愈显重要,随着造价控制实践的不断深入,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工程造价控制,尤其是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1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分析.

  在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中,工程造价预算投资总额被突破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什么建立在科学合理基础上的工程造价预算在结算时却超支严重呢?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对建设前期工程造价控制不够到位和重视,一提到工程造价,首先想到施工阶段的管理与控制,而忽略了最关键的前期控制.

  ⑵建设单位对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不利。甲方忽略了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片面追求高标准造型美观占地面积等,而对工程造价没有详细的控制指标,使很多工程附加了不应有的功能,造成建筑工程造价的失控.

  ⑶有的项目甲方压设计工期太紧,导致设计人员和造价人员没有时间仔细衔接,沟通。造成施工图纸已出,造价人员来算造价。造价人员无法在前期就参与到设计中,而是被动的算已经定型的工程量,这样设计中的经济合理性就被忽略了。其实这样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前期投入的时间的回报率是最高的,认真比选方案,指标测算,在前期把好关,反而避免了后面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中走弯路。

  2建筑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措施

  从以上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失控的原因可以看出,必须采取正确有效的控制措施,切实加强建筑项目各主要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资金的科学经济合理利用,从而将工程总造价控制在合理的预算范围内.

  2.1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考虑不周全不详细,会给整个工程项目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具体控制措施为:

  ⑴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实施全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偿还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与项目法人制度相配套的监督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设立监察部门,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⑵实事求是地进行市场分析,避免项目决策的盲目性,减少和降低投资风险,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在未来市场中的竞争力,使设计任务书更具科学性和可靠性.

  ⑶资金融资必须有正式的承诺文件,投资各方必须做到资金到位,必须有资金文件,确保项目得到批准后能按期实施,对各项贷款的条件应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比较,尽量减轻利息负担和还贷压力.

  ⑷加强工程地质、水文以及征地、水源、供电、运输、环保等工程项目外部条件的工作深度,使投资估算有充分依据同时应广泛调查研究,比较同类项目,认真进行功能分析,多方案比较和选择,经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后,最终确定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的项目建设方案,从而计算出较为准确切合实际的投资估算额,使工程价格从一开始就定位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上,我国现行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主要如图1

  2.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大量的资料分析表明,设计阶段所确定的投资额约为建设项目总控制量的70%,因此,只有抓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才能为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夯下基础.

  2.2.1优化工程设计

  ⑴设计方案招投标中不光考虑方案的设计美观等层面,还有充分考虑经济层面,不让设计招标中的工程估算流于形式,而能真实反映工程的估算值。

  ⑵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对研究对象的功能与成本的系统分析,其核心内容是功能分析建筑工程在设计过程中涉及的各工种,使其彼此间相互协调,从而达到功能更合理,成本最低,使造价得到有效控制。例如某房地产建筑工程项目场地南高北低,南北落差最大约12m左右,在总图的布置上,充分利用地势地貌的特点,利用地势的高差,在满足交通消防排水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在整体布置上把小区从南到北设置三个阶段,大大减少了填方工程量,比原先甲方考虑填平的方案,节约了100多万元。该项目总图布置竖向设计结合了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了建设场地的地形,同时注重建设设计方案的经济效果,不仅取得了合理的工程投资,还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同时也使整个区布局错落有致环境优美,体现了建筑设计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

  ⑷推行限额

[1] [2] [3]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